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立常规 学常规 用常规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安全科  发布时间:2010-03-04 09:02:14  阅读量:

 

农村中小学、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各单位在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以制度促正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立常规、学常规、促正规安全教育活动,将学生在校生活完全处在学校安全管理之中,将管理推向深入,形成网络化管理。
一、立常规
每所学校要根据本学校的实际特点,制定《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和《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
《学生一日安全常规》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内容要涵盖入校后到出校前在教室、走廊、楼梯、操场、实验室等学习、活动的安全教育内容及安全管理规定,条款不易过多,用语力求简洁明了,便于学生学习、操作。
《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是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安全条例》等规定,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内容包括学校校园门卫、学生离校的安全管理、校园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管理、教学楼安全管理、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管理、学校一日安全检查、校园体育活动管理、校园集体活动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各学校于三月二十日前将本校《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和《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报送教育局安全科。
二、   学常规、用常规
1、市教育局安全科将组织开展《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和《学校安全管理一日常规》学习交流活动,推选出典型经验供各单位学习借鉴。
2、各学校要利用学校板报、橱窗、电子屏幕等手段宣传,利用校会、班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使师生了解一日安全常规,并将常规中的要求逐步转化为师生的自觉行为。
3、请各校以本校为单位开展活动,三月二十五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照片形式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北镇市教育局
年三月二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北镇市教育局    维护单位:北镇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121300   电话:0416-6631885    辽ICP备14015993号

地址:北镇市教师进修学校    技术支持:飞腾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