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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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体制创新、协调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抓住办学条件统一标准、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管理方式科学转变、教学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学校教育实现内涵发展等关键环节,稳步推进基础教育强县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的要求,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我们按照“一年抓提高,两年争达标”的总体策略,力争到2014年达到省级基础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标准。到2014年我市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园)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规范发展;全市教育结构合理优化,教育实力显著增强,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态势。
三、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从2013年开始,力争到2014年底验收达标,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上半年)
1、成立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组织)。
2、召开有各乡镇(街道、农场)和相关部、委、办、局领导参加的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动员大会。
3、教育督导室转发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的评估标准及验收细则。
4、市政府组织相关科局、教育局机关人员及部分学校领导到周边县(区)参观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
5、教育督导室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发动和指导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下半年)
1、学校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
2、学校对照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的验收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评。
3、学校着手完善系统的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档案。
4、教育督导室召开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
5、学校根据自查情况,起草自查报告。于六月中下旬完成。
6、增加投入,按标准完善办学设施,达到规定标准。
7、教育局、教育督导室领导包片,科室人员包乡镇指导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下半年)
1、召开调度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2、完善市、校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档案。
3、制作市、校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专题片。
4、完成市、校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自查报告。
5、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做好迎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全面整改提高。
第四阶段:迎验评估阶段(2014年下半年)。
1. 向省市报送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申验报告。
2. 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团的预检,力争以较高质量和水平通过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预检。
3. 做好迎检的其它具体准备工作。
(以上四个阶段可视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全市相关部门抽调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机构,实施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二是建立市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包抓学校,部门、企业帮扶学校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三是市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一是市委、是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工作。二是利用动员大会,迅速掀起全市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的热潮。三是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广电局、报社要根据创建基础教育强县的工作进展状况和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在相关报刊、杂志、有线台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开展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征文活动,同时编印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简报、印发宣传材料,及时宣传报道乡镇、部门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进展情况和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各乡镇、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利用刷标语、挂横幅、开群众会、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大造创建基础教育强县的舆论声势,深入宣传创建基础教育强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中。
3、政策保障,强力推动。一是强化教育部门工作职责,校长、教师的任免、聘用、调配、奖励等由教育局全权负责。二是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根据省颁标准和我市市情招聘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三是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凡是涉及学校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服务性收费按最低下限收取或免收。四是各部委办局要按照相关国家政策最大限度地对各级各类教育予以扶持。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满足创建基础教育强县期间,计划用于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施添置、师资培训等资金的投入。资金来源主要从五个方面筹措:一是充分发挥市财政主渠道作用,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三个增长”,确保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拨付到位。三是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信息技术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项目建设资金。五是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资,通过多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创建基础教育强县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5、培植典型,示范引导。一是全面开展基础教育强县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切实解决教育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管理,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二是按照分类取样、均衡布点的原则,并结合基础条件的实际,确定示范学校,以便集中短期有限资金建设样板学校,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三是适时召开现场会,参观示范校,推动全市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的顺利实施。
6、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为创建基础教育强县献计出力。市政府做好中小学校舍建设用地划拨协调工作、筹措完小以下建设资金,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抓好基础教育强县的具体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保驾护航。全市其他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投入到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工作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工作的深入开展。
7、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一是将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列入主要督查内容,由督查组对全市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建立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予以严肃的组织处理;二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乡镇、学校,加强检查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将创建基础教育强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部门考核内容之一,年初签订责任书,年底考核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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